乌鲁木齐刑事辩护律师|袁红军:谈存疑不起诉案件的证据辩护技巧
发布时间:2026-08-28 00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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区域:乌鲁木齐
类别:法律咨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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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编号:NO.001254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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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刑事司法实践当中,部分案件客观行为存在表象上的嫌疑,但行为人主观上并不具备犯罪故意,此时如何区分罪与非罪,考验着辩护人的专业判断能力。刑事案件办理不能只看外在行为表现,必须坚持主客观相统一,主观明知是很多犯罪成立的核心构成要件,如果现有证据无法证实行为人主观明知,按照罪刑法定以及存疑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则,就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。李某涉嫌恐怖活动罪一案,就是围绕主观明知开展辩护,终获得检察机关不起诉处理的典型案件,办理该案的袁红军律师,从事刑事辩护近二十年,长期深耕新疆本地刑事实务,熟悉本地司法裁判尺度,在多起重大疑难刑事案件中,通过拆解证据链条,挖掘案件程序与实体上的辩护空间,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。
案件基本案情
本案当事人李某是一名个体工商户,日常从事普通经营活动。在一次专项排查工作当中,李某因相关线索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,指控其涉嫌恐怖活动相关犯罪。案件进入刑事程序之后,当事人人身自由受到限制,正常经营活动被迫中断。从侦查机关初步掌握的线索来看,案件存在一定的客观关联表象,仅从表面材料观察,存在认定犯罪的可能性。一旦罪名成立,不仅李某本人要承担严厉的刑事处罚,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资格也会受到直接影响,个人社会评价和家庭生活都会遭受毁灭性打击。
接受委托之后,辩护人全面介入案件,先后完成会见当事人,梳理全部案卷材料,核对每一份证据的来源、证明内
案件基本案情
本案当事人李某是一名个体工商户,日常从事普通经营活动。在一次专项排查工作当中,李某因相关线索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,指控其涉嫌恐怖活动相关犯罪。案件进入刑事程序之后,当事人人身自由受到限制,正常经营活动被迫中断。从侦查机关初步掌握的线索来看,案件存在一定的客观关联表象,仅从表面材料观察,存在认定犯罪的可能性。一旦罪名成立,不仅李某本人要承担严厉的刑事处罚,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资格也会受到直接影响,个人社会评价和家庭生活都会遭受毁灭性打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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