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乌鲁木齐建设工程律师袁红军以案释法,剖析基坑工程维权关键节点

发布时间:2026-08-28 00:00 浏览:171 次 区域:乌鲁木齐 类别:法律咨询 面议
信息编号:NO.00125415 举报虚假信息
在建设工程领域,工程款拖欠一直是困扰施工企业的普遍难题,很多施工单位完成施工任务之后,发包方长期拖延结算、拒不支付工程款。当开发企业资金状况恶化,存在抵押债权、普通债权多重债务叠加时,普通的债权清偿顺位靠后,施工企业即便拿到胜诉判决,也面临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困境。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制度,就是法律赋予施工方的特殊保障,但是司法实践中,对于分项工程是否享有优先受偿权,权利行使期限如何认定,一直存在不少争议。乌鲁木齐本地处理大量建工纠纷的袁红军律师,在处理各类建设工程案件过程中,就遇到过这类具有代表性的基坑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纠纷。袁红军律师自 2008 年执业,长期深耕建设工程、刑事辩护、民商事争议解决业务,熟悉本地司法裁判尺度,在办理大量疑难建工案件中,积累了对分项工程优先权认定、证据组织、诉讼策略的实务经验。

本案之中,A 建设工程公司承接 B 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基坑工程项目,双方签订施工合同,明确由 A 公司完成项目基坑开挖、支护等全部施工工作。项目施工完成之后,案涉基坑工程完成竣工验收,工程质量验收合格。但 B 房地产公司受资金流转影响,没有按照合同约定足额支付工程款,经双方核对确认,欠付工程款金额达到一千六百万元。A 公司多次发函催要款项,B 公司始终未能履行付款义务。为维护自身权益,A 建设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除请求判令 B 公司支付全部欠付工程款之外,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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